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六】【邑部】郔
鄭地。从邑延聲。以然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鄭地。左傳宣三年。晉矦伐鄭及郔。杜曰。郔,鄭地。釋文。郔,音延。宋淳化本及明人補刻石經作延皆誤字也。又宣十二年。楚子北。師次于郔。實一地也。若隱元年。大叔收貳以爲己邑。至於廩延。當別是一地。字不從邑。从邑。延聲。以然切。十四部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yán 注音:ㄧㄢˊ 部首:阝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8 部外笔划:6 繁体部首:邑 笔划:10 部外笔划:7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THPB 五笔98版:THNB 笔划:32155452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90D4 十进制:37076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六】【邑部】郔
鄭地。从邑延聲。以然切
鄭地。左傳宣三年。晉矦伐鄭及郔。杜曰。郔,鄭地。釋文。郔,音延。宋淳化本及明人補刻石經作延皆誤字也。又宣十二年。楚子北。師次于郔。實一地也。若隱元年。大叔收貳以爲己邑。至於廩延。當別是一地。字不從邑。从邑。延聲。以然切。十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