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一】【水部】泆
水所蕩泆也。从水失聲。夷質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水所蕩泆也。蕩泆者,動盪奔突而出。禹貢。道沇水入于河。泆爲熒。本作泆。周禮疏,師古漢書注所引不誤。且史記,水經注皆作泆。惟漢地理志作軼。軼,車相出也。正與泆義同。左傳。彼徒我車。懼其侵軼我。又曰。迭我殽地。迭卽泆軼之假借也。凡言淫泆者,皆謂太過。其引伸之義也。衛包改禹貢之泆爲溢。淺人以滿釋之。固可歎矣。从水。失聲。夷質切。十二部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yì,dié 注音:ㄧˋ ㄉㄧㄝˊ 部首:氵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8 部外笔划:5 繁体部首:水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IRWY 五笔98版:ITGY 笔划:441311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CC6 十进制:27846 |
【汉字结构】 | 左右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;从氵、失声 |
【卷十一】【水部】泆
水所蕩泆也。从水失聲。夷質切
水所蕩泆也。蕩泆者,動盪奔突而出。禹貢。道沇水入于河。泆爲熒。本作泆。周禮疏,師古漢書注所引不誤。且史記,水經注皆作泆。惟漢地理志作軼。軼,車相出也。正與泆義同。左傳。彼徒我車。懼其侵軼我。又曰。迭我殽地。迭卽泆軼之假借也。凡言淫泆者,皆謂太過。其引伸之義也。衛包改禹貢之泆爲溢。淺人以滿釋之。固可歎矣。从水。失聲。夷質切。十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