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槱
康熙字典部首:木
康熙字典笔划:15 部外笔划:11
康熙字典解释:
《唐韻》與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以九切《正韻》云九切,??音酉。《說文》積木燎之也。《詩·大雅》薪之槱之。《傳》槱,積也。《箋》豫斫以爲薪,至祭皇天上帝及三辰,則聚積以燎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以槱燎祀司中、司命、飌師、雨師。或作禉、梄,通作蕕。 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??音柚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類篇》??夷周切,音猶。義??同。
漢典
考證:〔《說文》積火燎之也。〕 謹照集韻原文積火改積木。〔通作楢。〕 謹照集韻原文楢改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