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二】【戉部】戉
斧也。从戈??聲。《司馬法》曰:“夏執玄戉,殷執白戚,周左杖黃戉,右秉白髦。”凡戉之屬皆从戉。”王伐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今俗別作鉞,非是。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大斧也。一本奪大字。非。斧所以斫也。从戈。?聲。王伐切。十五部。俗多金旁作鉞。司馬灋曰。夏執玄戉。殷執白戚。周??杖黃戉。又把白髦。周書?誓作秉白旄。此作把白髦者,葢司馬法之文有不同也。毛詩傳曰。秉,把也。手部曰。把,握也。髦者,旄之叚借字。凡戉之屬皆从戉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yuè 注音:ㄩㄝˋ 部首:戈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5 部外笔划:1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ANYT 五笔98版:ANV 笔划:155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209 十进制:25097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十二】【戉部】戉
斧也。从戈??聲。《司馬法》曰:“夏執玄戉,殷執白戚,周左杖黃戉,右秉白髦。”凡戉之屬皆从戉。”王伐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今俗別作鉞,非是。
大斧也。一本奪大字。非。斧所以斫也。从戈。?聲。王伐切。十五部。俗多金旁作鉞。司馬灋曰。夏執玄戉。殷執白戚。周??杖黃戉。又把白髦。周書?誓作秉白旄。此作把白髦者,葢司馬法之文有不同也。毛詩傳曰。秉,把也。手部曰。把,握也。髦者,旄之叚借字。凡戉之屬皆从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