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二】【戈部】賊
敗也。从戈則聲。昨則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敗也。敗者,毁也。毁者,缺也。左傳。周公作誓命曰。毁則爲賊。又叔向曰。殺人不忌爲賊。从戈。則聲。此云則聲。貝部又云敗賊皆从貝會意。據从貝會意之云,是?字爲用戈若刀毁貝。會意而非形聲也。說稍不同。以周公誓命言。則用戈毁則,正合會意。昨則切。一部。今字从戎作賊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繁体:賊
拼音:zéi 注音:ㄗㄟˊ 部首:贝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0 部外笔划:6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MADT 五笔98版:MADT 笔划:25341135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8D3C 十进制:36156 |
【汉字结构】 | 左右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 |
【卷十二】【戈部】賊
敗也。从戈則聲。昨則切
敗也。敗者,毁也。毁者,缺也。左傳。周公作誓命曰。毁則爲賊。又叔向曰。殺人不忌爲賊。从戈。則聲。此云則聲。貝部又云敗賊皆从貝會意。據从貝會意之云,是?字爲用戈若刀毁貝。會意而非形聲也。說稍不同。以周公誓命言。則用戈毁則,正合會意。昨則切。一部。今字从戎作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