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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所在字表】 | 《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》、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》 |
[①][zhēng]
[《廣韻》陟陵切,平蒸,知。]
亦作“徴1”。
(1)预兆;迹象。
(2)引申为象征。
(3)证明;证验。
(4)表现;表示。参见“徵實”、“徵數”。
(5)质问;询问。
(6)取信。
(7)征召;征聘。多指君召臣。
(8)谓收捕。
(9)指所征召的徒役。
(10)征收。
(11)招致,招惹。
(12)求取;索取;征取。
(13)成。
(14)主管。参见“徵藏史”。
(15)姓。三国吴有徵崇。见《三国志·吴志·程秉传》。
[②][chéng]
[《集韻》持陵切,平蒸,澄。]
亦作“徴2”。
(1)通“懲”。警戒;惩罚。
(2)古地名。在今陕西省澄城县。
[③][zhǐ]
[《廣韻》陟里切,上止,知。]
亦作“徴3”。
古五音之一。
● 徵
◎ 古代五音之一。用來表示音調高低的詞。相當於西樂音階中的 sol(即简谱“5”)。《周禮•春官•大師》:“皆文之以五聲: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。”元•關漢卿《單刀會•第四折》:“五音者,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。”
● 徵
1. “征”的繁体字。
2. 召集。如:“徵兵”。《史記•卷一•五帝本紀》:“於是黃帝乃徵師諸侯,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。”
3. 責問、詢問。如:“徵詢意見”。《左傳•僖公四年》:“王祭不共,無以縮酒,寡人是徵。”明•徐弘祖《徐霞客遊記•卷九上•滇遊日記十》:“即徵其地名,據云:為鳳田總府莊。”
4. 驗證、證明。《論語•八佾》:“夏禮吾能言之,杞不足徵也。”
5. 公開尋求、招請。如:“徵婚”、“徵文”、“誠徵女工”。
6. 課取、收取。如:“徵稅”。《周禮•地官•閭師》:“以歲時徵野之貢賦。”《左傳•昭公二十年》:“布常無藝,徵斂無度。”
7. 預兆、跡象。如:“吉徵”﹑“凶徵”。《史記•卷四•周本紀》:“夫國必依山川,山崩川竭,亡國之徵也。”
8. 姓。如三國時吳國有徵崇。
◎ 粤语:zi2 zing1
◎ 客家话:[东莞腔] zin1 [客英字典] zhin1 [海陆丰腔] zhin1 [梅县腔] zhin1 [台湾四县腔] tsiin1 [宝安腔] zin1 [客语拼音字汇] zin1
◎ 潮州话:di2(tí) dêng(teng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