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争
康熙字典部首:爪
康熙字典笔划: 部外笔划:
康熙字典解释:
〔古文〕????《唐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甾耕切,??音箏。《說文》引也。从??⺁。《徐鉉曰》⺁音曳。??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 又《玉篇》諫也。 又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 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 又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 又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
漢典
考證:〔《禮·曲禮》非理不決。〕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。